开馆时间

周一至周日8:00-21:00

规章制度
读者入馆须知
图书借阅制度
 
一、读者凭本人借阅证自觉排队借还图书,不得拥挤喧哗,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。
二、读者入室借书前应先在书库入口处领取代书板,在书架上取书时应将代书板放置于该书所在的位置,确认要借该书时取回代书板;若不想借该书,将该书放回原处换回代书板。
三、读者选好图书后,将代书板放回书库出口处,办理图书借阅手续,由指定通道退出书库。
四、读者未办理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。
五、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2个月(遇寒暑假顺延),逾期的暂停借阅,直至逾期图书归还方可借阅。到期如确有需要可持书续借1个月。
六、自觉爱护图书,不得污损图书。违者视情节轻重,予以罚款。
七、丢失图书应予赔偿,依图书出版时间的先后,分别赔偿原书价格的2-10倍。
八、教职工调离或学生休学、退学、毕业离校,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